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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双一流】“未”爱少年的你 温暖帮教点亮希望之光

发表时间:2023-03-06 09:33:48 来源:百家号

一滴水,折射太阳的光芒


【资料图】

一份爱,挽救迷途的少年

“回到社会大家会对我有偏见吗?”

“我还能正常学习生活吗?”

“我还做些什么工作?”

这是很多涉刑未成年普遍的焦虑和担忧。

为进一步落实回访帮教制度,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服务”判后延伸工作,引导失足未成年犯积极改过自新,重返社会,近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干警们来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对三名涉刑未成年进行回访帮教,确保其顺利完成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回访经过

在回访过程中,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先向监狱方面了解了三人的学习、生活状况以及改造情况,后与三名少年面对面亲切交流起来,询问了他们改造期间的心得和取得的成绩,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大家提振生活信心,并对少年们进行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科普和心理疏导。

期间,少年们流露出对其犯罪行为的懊悔和未来回归社会的担忧,法官耐心细致地向三人解读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相关规定,帮助三人卸下思想包袱,减轻精神压力,鼓励三人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监狱的教育科和相应监区的干警们表示,在与三名少年的朝夕相处中可以看到,三人真心改过,认真改造,成效明显。通过对未成年犯与成年罪犯分别管理,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教材教学,根据未成年人原生家庭成长环境、个性特征、接受教育能力等开展个性化指导,将对未成年人教育融入到日常生活、学习中,鼓励未成年罪犯积极学习,励志成长。教育引导未成年罪犯吸取教训,反省自身,顺利进行改造。双方还签订了针对性帮扶改造协议,强强联手助力未成年罪犯教育改造工作。

回访结束时,法院干警们向三人赠送了心理学等方面的书籍,三人对法院的帮教和关爱表示感谢,也真诚地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吸取教训,以后不再冲动行事,改造结束后一定要赔偿受害者家属,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拓展职能,通过判决寄语、判后回访等措施,帮助未成年人认识自身错误并予以引导、矫正,减少和预防未成人犯罪,同时注重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推动形成未成年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包头中院未成年审判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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